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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6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在全区实施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补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市****公司于2024年9月申报设施****储备库,目前入库面积72亩,主体于2025年4月申请立项面积72亩,2025年5月按照省厅下达的资金结余总量,经专家组立项审核通过后我局予以立项50亩,剩余22亩未予立项。
目前省厅第二批专项资金已下达,按照项目实施流程,我局于10月15日组建专家组对**市****公司第二期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进行立项查看,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查看建设条件后,**市****公司申报建设内容符合立项要求,结合资金量及主体实际建设情况,拟立项如下:立项建设内容为智能温控大棚一(未配备外遮阳系统),立项面积21亩 。
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传真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
电 话:0596-****912(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
传真电话:059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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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