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中心后勤保障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表 二、商务部分中的“5.食品安全保险”更正为:标书代写
| 评审部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分值(分) |
| 二 |
商务部分(合计42分) |
|||
| 5. |
食品安全保险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根据投标人购买(或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进行打分: (1)保险金额≥3000万元,得50分; (2)1500万元≤保险金额<3000万元的,得30分; (3)500万元≤保险金额<1500万元的,得10分; (4)保险金额<500万元不得分。 以上不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分50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险,根据投标人购买(或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购买)公众责任险保额进行打分: (1)保险金额≥1000万元的,得50分; (2)500万元≤保险金额<1000万元的,得30分; (3)300万元≤保险金额<500万元的,得10分; (4)保险金额<300万元不得分。 以上不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分50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及发票扫描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险购买时间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且投标截止日包含于上述保险合同(或投保单)的保险期间内。)或承诺中标后购买的承诺函。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不得分。标书代写 |
4 |
4 |
| 合计 |
100 |
100 |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赛区执委会
地址:**市**区**大道3001****体育场三楼办公区
联系方式:孙工,0755-****593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755-****7572转2320
邮编:518040
邮箱:****@126.com
****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