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南围墙修缮工程项目
更正公告
我部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了“****南围墙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正,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变更
原公告的“(一)申领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09:30 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日历日)。”
更正为:“(一)申领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09:30 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日历日)。”
二、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变更
原公告内容: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更正为: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报名材料如下: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