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古宜镇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县古宜镇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文体广旅报〔2025〕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挖掘我县旅游**,发挥旅游带动乡村**的促进作用,为促进三江县乡村旅游业发展,解决三江产品单一,旅游业态薄弱的问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着重推动三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拟建设该项目为增加景区的旅游景点及旅游业态项目,提升三江县景区的知名度和游客满足感。原则同意**县古宜镇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县古宜镇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三、项目业主:****。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506-450226-04-01-524761。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古宜镇**村、西尤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分**村和西尤村两个区块进行旅游基础设施的打造,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一)**村旅游基础设施。**观景平台及走道,与现有平台衔接,占地面积约44平方米;现有平台**7米长仿古护栏;**木结构农产品销售用房一座,为地上一层,占地面积4平方米,建筑面积4平方米。
(二)西尤村旅游基础设施。总占地面积约3572.86平方米,主要包括看台、临时码头、防护栏、地面铺装硬化、边坡绿化等观景设施,并对附近**、卫生间等配套设施进行修缮。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2.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1万元,其他费用21.16万元,预备费2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衔接乡村**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改革局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