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宫集镇园春村冷库是2019年度使用社会捐赠扶贫资金购建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资产原值为40万元。该冷库总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约为170平方米,冷藏温度可达0摄氏度,位于宫集镇园春村袁庄自然村村后,水电齐全,交通便利。
二、房屋用途及要求
1.承租方不得使用承租厂房从事任何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一切活动。
2.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从事的产业、经营事项必须符****园区产业规划布局,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任何违法行业,从事的产业、经营事项必须达到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合法经营生产。不得用于对其他单位工作、生活秩序或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
3.承租方所承租的厂房必须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三、招商目的
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产作用,增加园春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周边群众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让更多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促进宫集镇经济发展。
四、招商条件
1.企业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并合法经营生产。
2.企业生产经营需使用劳动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园春村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就业。
五、招商方式
1.实行公开招商方式出租。
2.具体招商价格可与园春村负责人面谈商议。
3.本次冷库招商租期至少为1年,租金为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支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10日内一次性缴清,后面租金支付时间每年按合同签订日期一次性缴清。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与电话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现场报名地点:****。
电话报名联系人杨军:187****0938。
六、报名要求
1.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拟租厂房用途意向或经营方案。
七、报名时间
至园春村冷库租出为止。
八、其他未尽事宜可面议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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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