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市是******示范区,但一些县(区)和部门探索示范意识不足,创新突破不够,良好的生态优势尚未有效转化为发展优势,在全省乃至**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较少。《**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年底10个县(区)完成生态文明县创建任务,截至督察时,仅宁洱县成功创建****示范区。
整改目标
成功创建****示范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46—12《**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年底10个县(区)完成生态文明县创建任务,截至督察时,仅宁洱县成功创建****示范区。该反馈问题因政策调整,接市级电话通知,目前****示范区工作已取消。)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2023年底前,制定《**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争取资金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
2.2024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墨江哈尼族自****示范区规划》,2024年9月前收集完善****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2024年11月根据申报程序积极组织申报****示范区,力争2025年成功创建****示范区。
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46—12《**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年底10个县(区)完成生态文明县创建任务,截至督察时,仅宁洱县成功创建****示范区。该反馈问题因政策调整,接市级电话通知,目前****示范区工作已取消。
牵头单位
和联系电话
****(0879-****255)
注:1.目前已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2.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