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2-****970 传真:0572-****686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600吨植物干粉素和2000吨保健食品项目
****开发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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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闲置厂房新增不锈钢浓缩器、喷雾塔、酒精回收塔等设备近300 台套,实施年产3600 吨植物干粉素及2000 吨保健品食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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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项目喷雾干燥粉尘、粉碎粉尘、乙醇回收后产生的不凝气、车间内乙醇呼吸废气、真空浓缩乙醇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区密闭、粉尘沉降后按固废处置;锅炉尾气、高烟囱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进入**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协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