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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秀山县溪口镇中和村等13个关闭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与修复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396.15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2198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及隐患治理工程、拆除工程、支挡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土壤修复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和配套工程共7大类 | 180日历天 | 合格 | 2025.7.14 | ****173.26 | 余兴华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250********03675 | 772417.33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