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五菱牌LZW7009EVA3等4种品牌类型
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及《****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市本级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梧政发〔2022〕18号)等有关规定和精神,我委拟定了《关于五菱牌LZW7009EVA3等4种品牌类型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于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市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9楼**市发展****管理科(邮编543002)。
联系电话:****848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关于五菱牌LZW7009EVA3等4种品牌类型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关于五菱牌LZW7009EVA2纯电动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顺利****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核准新增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请示》收悉。经核实,你公司新增的五菱牌LZW7009EVA3、五菱牌LZW7009EVA4、五菱牌LZW7009EVA5、荣威牌CSA7004GBEV1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属于《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1部分类型》(GB/T3730.1-2022)规定的中大型级别车辆。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和《****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市本级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梧政发〔2022〕18号)等有关规定及自治区、我市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的精神,综合考虑我市本级燃油巡游出租汽车和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运价水平等实际情况,经研究,核定五菱牌LZW7009EVA3、五菱牌LZW7009EVA4、五菱牌LZW7009EVA5、荣威牌CSA7004GBEV1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如下:
1.起步价7元/2公里;行驶超过2公里后,加收1.8元/公里。
2.放空回程费:起步超过7公里后加收0.8元/公里。
3.停车等候费:免费等候时间超过5分钟后加收0.3元/分钟。
4.夜间加价费:从23:00至次日6:00加收0.3元/公里。
以上运价标准从正式投入营运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员会 ****运输局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