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重大变动”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经济开发区**路3号
建设性质:重大变动
建设内容:原环****处理站取消,项目一期和二期的生产废水全部****公司PVC****处理站处理,****处理站预留空地上建设空桶堆场、氯仿灌装站、产品堆场;原环评计划的****水库拟改为低温库二,原环评计划的污水处理配套用房取消建设,其建设用地预留;储罐区**环评计划包括3个5000m3二氯甲烷罐、5个5000m3氯仿罐,现拟调整为8个7000m3氯仿罐;储罐区六原环评计划包括6个1200m3盐酸罐,其中3个罐储存19%的盐酸,3个罐储存31%的盐酸,现拟调整为6个罐全部储存31%的盐酸。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省****经济开发区**路3号
联系人:宋总 联系电话:147****098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地址:**市**区井莲路397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31-****5811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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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