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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8月29日《****关于劳务派遣服务的采购公告》和2025年9月28日《****关于劳务派遣服务采购的结果公示》,我单位已按照单位内控管理制度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中标单位,现因中标单位放弃,《****关于劳务派遣服务采购的结果公示》撤销。因我单位工作需要,拟重新委托一家劳务派遣服务单位,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采购范围:
(一)采购内容:****劳务派遣服务单位。
(二)采购控制价:管理费每人每月50 元。
(三)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二、资格要求
(一)承接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注意事项
请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单位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范围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3 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起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于公示期结束前报送至****。标书代写
公示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马草原
电话:****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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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