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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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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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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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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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习友路3335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贰万捌仟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县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6年度国土日常变更调查

服务要求:在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服务时间:650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静、梁翠荣、吴玉蕾、刘影、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预算

金额(万元)

货物

招标

服务

招标

工程

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服务招标规定计算后,向成交供应商100%收取代理服务费。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二)收费金额:184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4日

3.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5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①**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国土日常变更调查项目(2024年12月30日);②**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项目(2025年5月15日)

6.信誉: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2月27日);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2月27日);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2月27日);④国土日常变更调查成果质量检查系统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国国家版权局,2023年8月7日);⑤摄影测量与遥感影像解译系统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国国家版权局,2020年7月14日);⑥方升国土**数据库更新管理系统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国国家版权局,2015年6月17日);⑦方升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库系统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国国家版权局,2018年5月9日);⑧方升第三次土地调查外业核查系统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国国家版权局,2018年5月10日)

7.项目负责人:谢红杰(调查规划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934********02068700;测绘地理信息涉密人员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1474)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10月2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00。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邵浩 158****8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王露雨 0558-****210、158****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露雨

电 话:0558-****210、158****08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5.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下载1.采购文件.pdf

下载2.分项报价表.pdf

下载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下载4.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doc

下载5.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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