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I标(重)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象州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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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I标(重)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91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关于****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I标(重)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8-12 14:00

广****公司:

《****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I标(重)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项目代码为****,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罗秀镇**村南321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09°51'10.615",北纬24°6'52.915"。项目占地面积6413m2,**一条混凝土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混凝土20万m3。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5%。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设置施工围挡,对建筑材料采取规范堆放、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定期对道路洒水抑尘,防治施工期扬尘。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使机械、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以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筒仓呼吸废气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由布袋除尘器出口排放。搅拌粉尘采用喷淋降尘+密闭厂房进行处理。卸料、转运以及骨料输送过程应做好密闭,同时采取喷雾、洒水等除尘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道路扬尘应采取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间,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运营期,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采用沉淀池+压滤机处理,车辆冲洗废水采用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压滤机处理,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通过设置声屏障、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布局以及使用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建筑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尽****回收站,不能回收的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规范收集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皮带输送机、搅拌机、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废渣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以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调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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