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会东土拍(挂)【2025】3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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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土拍****3号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挂牌下列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项目

(地块)

名称

项目

(地块)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年)

起挂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主要规划条件


HDGP2024-15号地块

**县野租乡老村村

8877平方米(13.32亩)

供电用地(1303)

50

249

125

容积率≤0.5;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10%;

建筑高度≤12米。

HDGP2025-3号地块

**县金江街道**村六组

18667.71平方米(28亩)

二类工业

用地(100102)

50

665

333

容积率:≥0.9;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20%;

建筑高度:≤24米;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小于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的14%;

停车位根据《**县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0)执行。

本次出让宗地面积若有误差,以交地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联合竞买,也可以独立竞买。联合竞买的要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会****储备中心(**县三鑫**段24号)。

3.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期除外)到会****储备中心咨询、领取出让文件。

4.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法定节假日期除外),凭相关报名材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会****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6 时 00****银行入账到竞买保证金专户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人资格确认

经审查后,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竞买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5年11月12日17 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按要求参加挂牌会后方能参加竞价。

六、挂牌期限和挂牌地点

挂牌期限为:2025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5时00分(**时间)。

挂牌会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时00分。

挂牌地点为:会****储备中心(**县三鑫**段24号);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银行凉山**支行

账 号:201********9900199

注:挂牌出让保证金进帐人必须是竞买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保证金。因银行票据交换有时间差,请拟竞买人提**帐,款到竞买保证金专户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保证金只****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

八、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2.挂牌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出让价款须一次性付清,缴纳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建设条件。

4.HDGP2024-15号地块涉及地上建(构)筑物,该建(构)筑物为罚没资产,面积为2125.03平方米,评估价为332.78万元。HDGP2024-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宗土地地上建(构)筑物不可分割,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地上建(构)筑物随之成交。建(构)筑物价款需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至****财务室开具缴纳通知书,****财政局,缴纳完成后提供缴纳凭证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买受人竞得HDGP2024—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时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的登记手续,确保房地统一归属。现有地面建(构)筑物已于2025年8月完成房屋安全性鉴定,成交后涉及的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5.HDGP2024-15号地块买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县HDGP2024—15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规定及《****水利局关于征求2025年拟供宗地意见的复函》(东水函〔2025〕126号)中的要求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在报规划部门审批后开始建设。

6.HDGP2025-3号地块买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政府关于HDGP2025—1号、HDGP2025—2号、HDGP2025—3号、HDHB2025—4号、HDGP2025—5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府函〔2025〕72号)的规定及《****水利局关于征求2025年拟供宗地意见的复函》(东水函〔2025〕126号)中的要求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在报规划部门审批后开始建设。

7.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得用于建设《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有关限制、禁止规定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

九、公告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www.****.com/

******局网: http://dnr.****.cn/

****政府门户网:http://www.****.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三鑫**段24号(会****储备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152****9178 0834-****186

符先生(规划股) 182****2645 083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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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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