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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域内水域、滩涂养殖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水域滩涂使用人提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经我局受理,现予以公示。
| 申请人 (或单位) | 申请水域、 滩涂位置坐落 | 面积 (公顷) | 四至范围地理标志 |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 | 水域、滩涂 类型 | 养 殖 方 式 | 核准期限 | |
| 佐生忠 | 汤****林场632、625、634林班 | 9.514公顷 | **129°25′22.773" ,48°45'57.816" 西至129°24'48.197" , 48°45'55.494" 南至129°25'4.033", 48°45'44.978" 北至 129°24'48.197", 48°45'55.494" | 国家所有 | 淡水水域、滩涂 | 池塘、大水面放养 | 1年 | |
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止。公示期内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反馈,欢迎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458-****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