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的公告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6日
根据《****财政厅******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关于**州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县202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地在**县。就业困难人员及灵活登记以系统认定为准,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
(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地在**县。
二、补贴标准
(一)用人单位补贴标准
1.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
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缴纳的个人部分。
(二)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补贴的档次为60%、70%、80%、90%、100%,补贴时均按养老保险60%档次缴费金额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养老保险按60%档次缴费金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医疗保险按430.62元的缴费金额的1/2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按60%档次缴费金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医疗保险按430.62的缴费金额的2/3的标准给予补贴。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按60%档次缴费金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医疗保险按430.62元的缴费金额的2/3的标准给予补贴。
下载
下载
三、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身份证年龄为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的人员不予补贴;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注意事项
(一)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满的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二)根据**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业援助对象,终止就业援助服务: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2.担任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
3.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4.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入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省或移居境外的;
6.本人自愿申请退出就业困难人员或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8.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内人员的;
9.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日起(公示通过后),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五、申请材料
(一)单位申领所需材料
1.《**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员明细表》;
3.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
4.中华人民**国税收完税证明;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有关材料;
6.小微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二)个人申领所需材料
1.《**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
3.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有效的《残疾证》复印件;
5.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6.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7.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打印件)(至少12个月)。
六、受理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报方式
(一)窗口申领
1.申请对象为单位的到**县博南文化****服务中心49号窗口申报;
2.申请对象为个人的到户****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组)申报。
(二)线上申领。
申请人可通过**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彩**”微信小程序、人社一体化平台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八、补贴发放
申请人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补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咨询电话:0872—****884。

附件:
附件1.**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
附件3.**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4.**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员明细表
****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