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7MAC5UY1R7J | 建设单位法人:袁文清 |
| 张一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墩尚镇**村 |
| 王疃升压站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51-E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墩尚镇**村 |
| 经度:119.0858 纬度: 34.747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7 |
| 连环辐(表)复〔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100 |
| 7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7MAC5UY1R7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391MA20WGAC0N | 验收监测单位:**康达****公司 |
| 913********077258K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调查单位官网http://www.****.com/NewsDetail.aspx?ID=102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座220kV升压站,户外式布置,本期**4台主变(#1、#2、#3、#4),2台容量为2×180MVA,1台容量为1×200MVA,1台容量为1×240MVA,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设备,配置4套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2套容量为±35Mvar,2套容量为±40Mvar,**1回220kV架空出线间隔,采用双母线带母联接线形式。 | 实际建设情况:(1)升压站规模为220kV (2)共配置4台主变(#1、#2、#3、#4),其中2台容量为2×180MVA,1台容量为1×200MVA,1台容量为1×240MVA (3)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设备 (4)共配置4套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其中2套容量为±30Mvar,2套容量为±40Mvar (5)建设1回220kV架空出线间隔,采用双母线带母联接线形式 |
| 仅无功补偿装置共4套SVG装置,其中2套容量由±35Mvar降低至±30Mvar,其他均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升压站**工程, 其施工可分为三通一平、 土建施工和安装调试 三个阶段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升压站**工程, 其施工可分为三通一平、 土建施工和安装调试 三个阶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废气处理:施工生产区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物料、渣土等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等; 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环卫清运; 施工噪声: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机械布置; 生态:植被绿化、场地恢复等,合理进行施工组织; 营运期: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配电设备采用GIS布置,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 噪声:升压站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行阶段做好设备维护,加强运行管理;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暂存在固废室,作为梯次电池外售; 危险废物:暂存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风险:事故油池、事故油坑、排油管道,事故油及油污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废气处理:施工生产区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物料、渣土等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等; 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环卫清运; 施工噪声: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机械布置; 生态:植被绿化、场地恢复等,合理进行施工组织; 营运期: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配电设备采用GIS布置,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 噪声:升压站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行阶段做好设备维护,加强运行管理;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暂存在固废室,作为梯次电池外售; 危险废物:暂存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风险:事故油池、事故油坑、排油管道,事故油及油污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 实际建设情况:****政府沟通,定期组织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暂无居民投诉等问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 | 已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回用于厂内绿化,不外排,无需监测。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护,加强运行管理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围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护,加强运行管理 | 本工程升压站站外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9-52dB(A),夜间为 48-49dB(A) , 监 测 结 果 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本工程升压站周围敏感点处昼间声环境监测结果为51-53 dB(A),夜间为47-49 dB(A),各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 1 | 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储能电池属于一般固废,暂存在固废室,作为梯次电池外售,用到对电能质量要求不高的地方;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 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储能电池由洛希能源科****公司回收梯度利用;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属于危废,委托****处置。 |
| 1 |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选择合理区域堆放材料、设备等,对临时堆放区域采取苫盖措施; (4)禁止向升压站拟建址旁的坑塘水体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5)禁止利用升压站拟建址旁的坑塘水体冲洗施工机械,避免油污水污染土壤或水体; (6)升压站拟建址区域由坑塘水面转变为陆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根据后续利用方向及时整治并绿化或硬化等; (7)施工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从正规渠道购买的国Ⅵ标准车用汽油和国Ⅵ标准车用柴油,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确保使用的油料可溯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标准限值,不能有明显可见烟。 | (1)施工前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均进行了环保知识的宣贯,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施工过程施工用地范围设有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同时利用已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不而外占地。 (3)施工过程材料及设备堆放均堆放在施工场地内,同时对堆放区采取苫盖措施。 (4)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施工期间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坑塘水体。 (5)施工期加强管理,制定明确规章制度,严禁坑塘水体冲洗施工机械。 (6)升压站建设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已进行清理,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绿化和硬化处理。 (7)施工期间非道路移动施工机械用油均为正规渠道购买的国Ⅵ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施工机械排气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标准限值。 |
| 1 | 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经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装置处理后,事故油回收处理,事故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 事故油坑、事故油池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相关要求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