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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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路456、458、460号LED广告屏八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404,023.00 元(首年) | 出租面积
约802.11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0-1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1-06 |
出租标的地址
| **路456、458、460号LED广告屏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
名称 |
**路456、458、460号LED广告屏 |
| 计量单位 |
块 |
所在地 |
**市**区**路456、458、460号 |
| 型号 |
/ |
数量 |
1.0000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未取得产权证明。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租仅为广告屏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如成交后对此产生疑义,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预约看样、咨询电话0571-****2766。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冯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2766 |
| 联系地址 |
**市**区**路398号国投大厦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04,023.00 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每两年递增3%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其他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 2、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3、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租金的20%。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通讯费、网络服务费、物业费、安全检测费、政府审批费等所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7、出租标的当前无法正常使用,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改造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书面承诺自主投入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资金,用于对该广告屏进行综合性改造。改造费用以最终审计为准,如未达要求金额,按违约处理。改造期间承租方承诺如下: ①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新(显示屏、控制系统)、技术升级(亮度、分辨率优化)、结构加固及安全性改造等。 ②相关审批:改造****政府审批手续及所需符合的技术标准规范,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③安全与责任:改造期间的施工安全、人员安全及财产安全等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因改造作业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④合规性要求:改造完成后的广告屏,必须符合环保、市容市貌、安全生产等所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规定与要求。 ⑤产权归属: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对该广告屏进行的任何改造、添附的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保证其完好并随同该广告屏一并交还出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 ⑥其他事项:改造期间,需要协调相关商户等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其所交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立约保证金)归由出租方所有,不予退还。 9、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广告屏进行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联营、合伙、合股、**、股权转让、承包等实际性改变经营主体的行为均视为转租)。 10、标的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对出租方财产安全负责,保证承租财产完整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承租方对租赁范围内的治安、安全、消防负总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因承租方原因损坏租赁范围内的建筑及设施,承租方应在损坏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出租方要求进行维修。承租方承担安全生产、一般维修养护等责任和费用。 11、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3、因标的竞租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协商处理。 14、****公司的,在签约时需提供该租赁合同下的担保方。若****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合同的担保人,****公司,则由公司最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作为合同担保人,****银行账号、房产证明、车辆信息。担保方同意为承租方承受和行使租赁合同权利义务承担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按照出租方要求签署担保合同、担保条款或担保函。 15、承租方需合法合规使用该广告屏,发布内容须符合《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广告内容由承租方负责审查、制作、发布,发布前应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因广告内容引发的任何纠纷、投诉或行政处罚,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16、承租期内,如遇上级检查及临时要求,需将广告位内容全部或部分更换为指定内容广告的情况,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如遇需刊登非商业性公益广告时,承租方须无条件按照要求进行制作及安装,公益广告制作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LED广告屏租赁合同》样本。 18、广告屏仅用于商业广告发布(该处标的当前无法正常使用,承租方需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用于改造,相关改造要求及权属事宜详见附件《承诺函》,报名时意向方需同步上传该《承诺函》,改造费用以最终审计为准,如未达要求金额,按违约处理。标的运营期间要求详见附件《LED广告屏租赁合同》。 ) |
| 租期 |
8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6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朱女士 |
电话 |
400-****-393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附件(8)
《承诺函》(模板)-法人.pdf下载预览
《承诺函》(模板)-自然人.pdf下载预览
《LED广告屏租赁合同》(样稿).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动态报价).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