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卷烟厂确定成品卷烟运输**单位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卷烟厂确定成品卷烟运输**单位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答疑公告
针对于本项目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2.5”提出以下疑问:
疑问1、****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公司,分公司是负责人的,****公司名下的车辆,是否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是否可以参加此次招标
疑问2、“承运车辆证照、保险齐全,均符合运管部门、烟草专卖局及招标人对物流或成品卷烟运输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每辆车的购买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2019 年1月1日后购置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可以不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商业险)的扫描件”中,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道路运输证扫描件是否可以提供“电子行驶证”的扫描件、“电子道路运输证”的扫描件标书代写
回复1:分公司名下的车辆,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可以参加此次招标。
回复2:答: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道路运输证扫描件,可以提供“电子行驶证”的扫描件、“电子道路运输证”的扫描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世纪大道1111****卷烟厂
联系人:刘峰
电话:0550-****3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51-****3263、****3831
2025年10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