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示
****[ 012 ]号
本项目于2025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30在****三楼会议室采取邀请招标,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李家乡**路88号
电话:153****1108 联系人: 吴女士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3号
电 话: 158****3686 联系人: 陈女士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李家乡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
工期: 30 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顺序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92968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92968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92968元 |
5、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 10 月 16 日至2025年 10 月 20 日。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0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招标人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审人员有由招标人委派3人(或3人以上单数)。 2025年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