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ZX05控制单元动态维护

审批
河北-衡水-故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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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ZX05控制单元动态维护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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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ZX05控制单元动态维护

一、地块概况

拟调整地块属**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ZX05控制单元,位于单元西部,康宁**,扬帆大街东,顺风路西。

二、原控规的规划要求

《**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拟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三、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5、《**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

6、《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7、《**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04》;

四、用地性质调整原则

1.整体性原则

对于用地性质的调整要有综合的、系统的观念,把城市土地看作是自然、经济、社会三者的统一体,对城市的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的考虑。对于该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也必须从整体性考虑,从城市整体层面出发。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不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不会影响原有城市用地的整体结构。

2.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的主体是生活于其中的人,土地**最终是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载体,因而城市土地**利用必须以城**人的需求为依据,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和消费环境。

3.区位原则

该地段交通便利,西临扬帆大街,南临康宁路,地块调整能够充分发挥城市土地的区位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完善片区业态功能,强化片区的城市综合核心区职能,营造更好的城市形象和沿街空间界面,从而进一步带动周边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调整方案

**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ZX05控制单元主导用****中心,以居住功能为主,兼有商业和教育科研功能,在后续城市开发建设中,为使土地得到更好的开发利用,最大限度的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结合相关规划和发展要求,将该地块现调整如下:

1.将位于扬帆大街东、康宁**的部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调整规模为1.37公顷,调整后商业用地的控制指标如下: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建筑高度≤60米。

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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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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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规划用地构成表前后对照如下:

调整前: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大类

中类/小类

1

R

居住用地

192.05

57.15

R2

二类居住用地

192.05

57.15

2

A

公共设施用地

10.01

2.98

A1

行政办公用地

2.98

0.89

A3

中小学用地

1.99

0.59

A4

体育用地

1.68

0.50

A5

医疗卫生用地

0.70

0.21

A6

社会福利用地

2.66

0.79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7.94

11.29

B1

商业用地

37.94

11.29

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7.19

20.00

S1

城市道路用地

65.20

19.40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1.99

0.60

5

U

公用设施用地

0.84

0.25

U1

供应设施用地

0.15

0.04

U3

安全设施用地

0.69

0.21

6

G

绿地

27.99

8.33

G1

公园绿地

21.65

6.44

G2

防护绿地

4.68

1.39

G3

广场用地

1.66

0.49

合 计

建设用地

336.02

100.00

7

水域和其他用地

非建设用地

10.34

总 计

规划用地

346.36

调整后: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大类

中类/小类

1

R

居住用地

190.68

56.75

R2

二类居住用地

190.68

56.75

2

A

公共设施用地

10.01

2.98

A1

行政办公用地

2.98

0.89

A3

中小学用地

1.99

0.59

A4

体育用地

1.68

0.50

A5

医疗卫生用地

0.70

0.21

A6

社会福利用地

2.66

0.79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9.31

11.70

B1

商业用地

39.31

11.70

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7.19

20.00

S1

城市道路用地

65.20

19.40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1.99

0.60

5

U

公用设施用地

0.84

0.25

U1

供应设施用地

0.15

0.04

U3

安全设施用地

0.69

0.21

6

G

绿地

27.99

8.33

G1

公园绿地

21.65

6.44

G2

防护绿地

4.68

1.39

G3

广场用地

1.66

0.49

合 计

建设用地

336.02

100.00

7

水域和其他用地

非建设用地

10.34

总 计

规划用地

346.36

六、论证内容

1、城市配套设施的论证

**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ZX05控制单元主导功能是以居住功能为主,按高标准进行各项建设及配套设施、公共绿化网络的构建,****社区。

调整后该控制单元人口容量为3.87万人,规划居住用地为190.68公顷,绿地27.9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0.01公顷,商业用地39.31公顷,调整后优化了单元用地布局,方便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需求。

2、城市交通影响的论证

地块调整前后,不会增加交通压力,对周围的交通状况没有明显不良影响。地块周边以居住用地为主,位于扬帆大街和康宁路两条主干路的交汇处,用地调整后道路能够满足交通承载力的要求。具体实施时,需要按照建筑设计相关规范,满足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要求,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按照规****停车场车位数,因此地块部分用地性质的调整对周围的交通状况并无不良影响。

3、城市景观影响的论证

依据《**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扬帆大街和康宁路是城市公共空间轴线,应从建筑的高度和体型来创造富有节奏和秩序的城市景观,调整地块位于两条公共空间轴线的交叉口,可充分利用绿化、小品等要素丰富街景立面,进行统一街景立面设计,形成完整的空间感受和围合感较强的空间界面,同时适当增加景观的通透感,使整个区域融为一体,使城市形象更加丰富。

七、结论与建议

1、用地性质和相关指标调整后,对给排水、电力等市政设施影响不大,原规划市政设施基本满足相关需求。

2、用地性质和相关指标调整后,优化了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规划调整后,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促进城市建设水平的提升,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综合经济、技术、景观、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分析,认为调整方案切实可行。

八、调整后的规定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

控规的强制性内容是在实施规划控制和管理时必须遵守执行的,体现为一定的“刚性”原则,如用地界限、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配建设施等。调整后的地块必须遵守相应要求。

控规的指导性内容是在实施规划控制和管理时需要参照执行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多为引导性和建议性,体现为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如人口容量、城市设计引导等内容。

九、附图:

01 区位图

02 用地现状图

03 原规划图则

04 调整后规划图则

下载

1ZX05区位图下载

2ZX05用地现状图下载

3ZX05原规划图则下载

4ZX05调整后规划图则11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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