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司法局大石溪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司法局大石溪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4838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13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司法局大石溪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
1 |
313500.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4. 采****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招标文件
6.1获取时间:2025-10-17 至2025-10-23 ,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须对公转账汇款,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法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需提供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
6.3获取地址:**省**市**县莲塘镇马莲**路66号宜和佳苑3幢2单元106室
6.4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以上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7.1截止时间:2025-10-27 09:00:00(**时间)标书代写
7.2地点:**省**市**县莲塘镇马莲**路66号宜和佳苑3幢2单元106室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采购人:****
地 址:**县江滨路82号
联系人:曾咏桑
联系方法:185****5526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179号5楼
联系人:徐靓怡
联系方法:186****6336
附1:****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转到以下账户:(谢绝现金及现金存款等非公对公的方式)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192********030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