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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衡公土告字[2025]37号
根据******开发区****委员会(2025)10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委托,我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 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建筑 系数 |
竞买 保证金 |
| **** |
高新区利民路以南、丰登街以东 |
234.43㎡ 0.35亩 |
工业 |
≥1.0 |
50年 |
≥40% |
10.41万元 |
不动产单元代码131****06047GB00064W****0000。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开地规[2024]012号)要求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年纳税额≥20万元/亩,投资强度≥300万元/亩,年营业收入≥400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符合行业标准。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地块起始单价为29.6万元/亩,起始总价10.41万元。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6日到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6****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5年11月7日10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标书代写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11月7日15时在衡********中心四楼)举办。
八、****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服务局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银行****公司**人民支行
****银行账号:130********809666666
联系地址:****中心(南环西路128号)
衡****
联系人:齐女士 孟先生 电话:0318-****050
****
联系人:温女士 电话:0318-****681
衡****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