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充电桩固定车位8年租赁权项目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LG2025HB****645-2 | 未关注 | 租赁底价 58.924 万元/年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车位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16 挂牌结束日期 2025-10-29 保证金金额(元) 170000 ( 17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胡经理 0716-****511 出租方 **** 我要报名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项目附件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G2025HB****645-2 标的名称**“****停车场”充电桩固定车位8年租赁权项目 租赁底价58.924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5-10-16 挂牌截至日期2025-10-29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所在地区**省 - **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74798B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8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是 免租期4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月 租赁用途车位 目前状态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泽****公司出具的《泽阳评估(2025)ZC字第038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面向出租方****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一)出租****停车场及待建的**、开发区、各乡镇、管理区、****停车场充电桩固定车位共592个快充充电桩(**206个、开发区142个、乡镇区村244个)、314个慢充充电桩(**290个、乡镇区村24个)整体对外租赁。出租方配****公司及办理相关部门备案立项手续。
(二)固定车位充电桩型号:****电站 (数量及容量大小依需求)及阻燃拦器 、监控 、照 明、防火 、平台等附属配套设施 。
(三)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规划建设充电桩,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充电桩建设投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限满 ,承租方不再续租 ,承租方所投资的设施设备 ,****公司评估后 ,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协商给予补偿 。
(四)固定车位充电桩充电收入归承租方,停车费收入归承租方。
(五)租期8年,租赁标的涉及的充电桩固定车位分期交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标的不允许转租。
(七)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泽****公司出具的《泽阳评估(2025)ZC字第038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面向出租方****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八)本次招租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九)本标的其他约定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十)踏勘联系人:陈总,联系方式:135****4232,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906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10-16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 2、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30%,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17万元到**光谷联合产权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泽****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58.924万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2025-09-03 评估基准日2025-08-26 核准(****人民政府****管理局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充电桩明细.pdf 充电桩车位租赁合同(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