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采购食堂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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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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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食堂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 **市天彭镇兴盛路61号 314,400.00元 食堂管理服务(单价):31元 95.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000 C****0000 餐饮服务 食堂管理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食堂服务,按要求负责材料采买、验收、加工、制作及食堂保洁、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 满足采购人早、中、晚就餐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执行,其他未列明的规定或规范要求以国家最新的为准,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邬波、张旭、周娅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年度委托代理协议相关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定额11318.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付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以便登记、查询。收款信息详见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缴纳查询、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开具发票等,请联系:曾女士;联系电话:028-****40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3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以单价报价,因系统固化,本项目的成交单价执行标准为:早餐5元/人/天,午餐13元/人/天,晚餐13元/人/天。

2.备案编号:510********200006661[2025]00317;

3.采购品目:C****0000 餐饮服务;

4.采购预算:314400.00元,最高限价:314400.00元(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地址:**市**大道北二段486号,联系电话:028-****832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丽春镇丽蓉大道466号

联系方式:028-****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顺江段77号1栋13楼17-25号

联系方式:028-****6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严东泉、王梦杰、颜芳

电话:028-****6828

****

2025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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