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常鼎(2025)19号 | |
| 宗地名称: | 用地类型:一类工业用地 | |
| 土地面积:103249.56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5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鼎** | 批准机关:****政府 | |
| 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 面积:103249.56平方米 | 年限(年):50 |
| 地块位置:江**区**大道与大湖路交汇处东北角 | ||
| 容积率:1.3%≤R≤1.8% | 绿地率:10%≤L≤15% | 建筑密度:40%≤JM |
| 限高(米):H≤50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0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
|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10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0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2日 16时3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2620.0万元 |
| 起始价:5235.0万元 |
| 增价幅度:5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是否有底价:否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5235.0万元 |
| 成交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0时00分01秒 |
****人民政府批准,******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常鼎(2025)19号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103249.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区**大道与大湖路交汇处东北角 | |||
| 主要用途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容积率≤1.8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40% | |
| 绿地率(%): | 10%≤绿地率≤15%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50米 | |||
| 主要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一类工业用地 | 103249.56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5235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02日09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s://sz.****.cn/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0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2日09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10月12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10月0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此宗地系按现状供地,由竞买者自行现场踏勘确认。
2、报价内涵: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和交易服务费。
3、竞得人自行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地上建(构)筑物按残值价值174.8035万元由竞得人另行缴****管理中心处置专户,土地及地上资产交付后,按纯土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地上建(构)筑物作为残值不予登记。
八、****银行账户
******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6-****318
****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36-****09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局 ****
2025年09月12日
1、此宗地系按现状供地,由竞买者自行现场踏勘确认。
2、报价内涵: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和交易服务费。
3、竞得人自行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地上建(构)筑物按残值价值174.8035万元由竞得人另行缴****管理中心处置专户,土地及地上资产交付后,按纯土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地上建(构)筑物作为残值不予登记。
| 1 | ****918104 | 2025-10-11 16:06:46 | 5,235.0万元 |
鼎**国土成交〔2025〕3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规定,经******局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挂牌出让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10月0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
地 址:**省**市鼎******社区金霞路朗泰尚象郡1号楼25楼05室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
成交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编号:****;
(二)宗地编号:常鼎(2025)19号;
(三)土地位置:江**区**大道与大湖路交汇处东北角;
(四)土地面积:103249.56平方米(合154.8743亩);
(五)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六)开发程度:/;
(七)土地级别:/;
(八)年限:50年;
(九)供地方式:/。
四、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仟贰佰叁拾伍万元整(¥5235.00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地址:****
出让人联系电话:0736-****318
交易中心地址:**省**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6-****095
****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