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66
专业领域: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其他
本项目采购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 1 |
无人机高可信无线电通信设备 |
10 |
台 |
95(含税价)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
| 备注 |
无人机高可信无线电通信设备10台,需提供模块对应的电路原理图源文件、PCB源文件及结构件设计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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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谈判的各轮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2.本项目为军选民用装备。
3.★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谈判、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2.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
1.2.1.6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5)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2025年10月16日起到2025年10月2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省**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1226办公室。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小组判**论为准。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同时提供:①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查询截图;③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省**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覃峰、徐华中 联系电话:0731-****2111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代为转交。
联 系 人:覃峰 联系电话:0731-****2111
投诉受理部门:****
联 系 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153****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