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分局2025年度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服务采购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折扣率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折扣率 |
| 1 | ****门诊部 | 0.95 |
| 2 | **** | 0.88 |
| 3 | ****门诊部 | 0.80 |
| 4 | **第一****公司康华门诊部 | 0.8622 |
| 5 | ****医院 | 0.89 |
| 6 | ****公司****门诊部 | 0.71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
| 序号 | 候选中标供应商 |
| 1 | **** |
| 2 | ****门诊部 |
| 3 | **第一****公司康华门诊部 |
五、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社区高新南十道8号**湾科技生态园1栋裙楼2层31-2A号
中标折扣率:0.88
六、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分局2025年度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或约定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完成体检时限)。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庄利明、吴亚林、付勤、何建凡、谢锐锋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委员会关于规范**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执行,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2、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玖佰陆拾肆元整(¥24,964.00)。
九、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9日
十、补充事宜
1、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医院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公司****门诊部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明确其所属企业类型,****公司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2、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三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755-****1283。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要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深南大道10388号
联系方式:谢警官、0755-****6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福强路3030号**体育公园西****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9803、****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艺伟/张挺/陈少群
项目咨询:0755-****1283、0755-****9026
十二、附件
特别提示:如需查看以下附件内容,****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com:8081/gsgg/002001/****01004/002****04001/****1016/8848b837-2ebc-4cfa-b52b-a8ba9bba3698.html)进行查看。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评分结果表等)。
****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