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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4528XW | 建设单位法人:周家俊 |
| 陈文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坑园镇颜岐村 |
| **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4#泊位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64-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坑园镇颜岐村 |
| 经度:119.75432 纬度: 26.37715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4-11 |
| 闽环保评〔2013〕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7-06-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4508.6 |
| 474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4528X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科****公司 |
| 913********718409H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 |
| 913********718409H | 竣工时间:2024-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pan.**.com/s/1Dp5VN1ttVsoAkqcN0DGcLwpwd=t7bp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结构兼顾10万吨级散货船),及配套的装卸、给排水、供电等辅助设施,不包含后方陆域部分。14#泊位码头长250m,宽32m,标高取+7.0m;长度430.726m,宽16m;标高取+7.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65m,设计底高程-17.5m,回旋水域采用圆形布置,直径558m,设计底高程-13.85m。项目总用海面积为19.2607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10.5397公顷,港池、蓄水等8.721公顷。货物吞吐量为288万吨/年,其中煤炭248万吨/年,石灰石40万吨/年。货物吞吐量为288万吨/年,其中煤炭248万吨/年,石灰石4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结构兼顾10万吨级散货船),及配套的装卸、给排水、供电等辅助设施,不包含后方陆域部分。14#泊位码头长250m,宽32m,标高取+7.0m;栈桥长430.726m,宽16m,标高取+7.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65m,设计底高程-17.5m,回旋水域采用圆形布置,直径558m,设计底高程-13.85m。项目总用海面积为19.2607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10.5397公顷,港池、蓄水等8.721公顷。货物吞吐量为288万吨/年,其中煤炭288万吨/年。 |
| 根据实际情况,本工程14#泊位取消进口石灰石,改为全部进口煤炭。栈桥长度增加3.586m(向后方陆域延伸),宽度增加1m(位于用海范围内),没有新增用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装卸船工艺 根据本工程的货种特点,本工****电厂用煤。码头前方装卸作业设备配置1600t/h的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机轨距26米。煤炭进港采用卸船机进行卸船作业,船舱内的清仓作业采用装载机辅助完成。 (2)水平运输工艺 水平运输采用固定带式输送机系统,Q=2000t/h,B=1.6m,V=2.5m/s。 (3)库场装卸工艺 ****电厂设计方案,堆场采用圆形料场(由厂区负责设计及建设)形式布置,料场内配置圆形堆取料机进****电厂供料。 电厂用煤: 船→桥式抓斗卸船机→带式输送机→{圆形堆取料机→圆形料场→圆形堆取料机→带式输送机→电厂} 注:{}内工艺流程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 实际建设情况:(1)装卸船工艺 根据本工程的货种特点,本工****电厂用煤。码头前方装卸作业设备配置1600t/h的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机轨距26米。煤炭进港采用卸船机进行卸船作业,船舱内的清仓作业采用装载机辅助完成。 (2)水平运输工艺 水平运输采用固定带式输送机系统,Q=2000t/h,B=1.6m,V=2.5m/s。 (3)库场装卸工艺 ****电厂设计方案,堆场采用圆形料场(由厂区负责设计及建设)形式布置,料场内配置圆形堆取料机进****电厂供料。 电厂用煤: 船→桥式抓斗卸船机→带式输送机→{圆形堆取料机→圆形料场→圆形堆取料机→带式输送机→电厂} 注:{}内工艺流程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1)大气:施工船舶需使用轻柴油等污染较小的油品,船舶性能需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水环境:施工船舶污水排放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条例》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管理。施工船舶生活污水、舱底含油污水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 (3)声环境: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施工船舶,日常注意对船舶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固体废物:施工期船舶垃圾不得随意排放入海,应采用专门垃圾袋或垃圾桶收集贮存,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在码头平台桥式抓斗卸料漏斗上方设雾化喷头,四周设置挡尘板,将物料落差控制在1m之内,以降低煤炭卸船起尘量。码头皮带机两侧设置防风挡板,栈桥皮带机上加封闭罩;转运点设密闭落煤管和导料槽,导料槽两端设橡胶帘,转运站落煤点设除尘器;受料皮带机导料槽出口设喷淋加湿装置;保持良好的路况,港区配置洒水车一辆,定期清扫和冲洗路面,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减少道路积尘,防止和减少道路二次扬尘;在港区周围以及港区运输干道两侧、港内办公楼、食堂等周围及进出港道路两侧应种植乔木和灌木绿化隔离林带,即可防治控制噪声影响,也可起到防尘作用。 (2)水环境:生活污水经由下水管道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和地面冲洗;含煤污水设置明沟收集后,通过潜水排污泵将煤****处理站进行处理;工程运营期含油废水主要来自机修和机械设备冲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做防尘及喷洒用水;营运期到港船舶污水禁止在港排放,若特殊情况下需在港排放,由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 (3)声环境:采取吸声、减噪、隔声和消声等措施;在道路两侧、办公区及辅建区设置绿化带;保持港区道路畅通,合理疏导车辆,限制车辆速度,控制鸣笛次数。 (4)固体废物:完善港区环卫服务设施,设垃圾桶、垃圾箱,分类收集,尽量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环卫处理。到港船舶垃圾禁止排入海域,应由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港区维修废油抹布等****处理中心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散货清扫废物、雨污水处理污泥主要成分为煤炭,直接送到相应的堆场回收。 (5)环境风险:按《**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中溢油应急防范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溢油应急设备的配备要求;码头泊位应装备符合工程要求的系船设施和防撞靠泊设施;并注意航标设置及日常维护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1)大气:施工船舶所用油品为国标0号柴油,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2)水环境: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施工单位施工船舶生活污水、舱底含油污水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 (3)声环境: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施工单位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并设置一定的施工屏障。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未超过正常噪声值进行机械运转。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施工单位施工船舶垃圾采用专门垃圾袋或垃圾桶收集贮存,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已在码头平台桥式抓斗卸料漏斗上方设置雾化喷头,四周已设置挡尘板。码头皮带机两侧已设置2m高的挡风墙,栈桥皮带机上已设置皮带机罩。考虑到海风侵蚀问题,将原环评设计的防风挡板改为挡风墙,高度2m不变;转运站已设置密闭落煤管和导料槽,导料槽两端已设置橡胶帘,转运站落煤点已设置除尘器及排气筒。受料皮带机导料槽出口已设置喷淋加湿装置。港区已配置洒水车一辆,定期清扫和冲洗路面,保持了运输车辆清洁,减少了道路积尘,能够防止和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港区周围以及港区运输干道两侧、港区办公楼等周围及进出港道路两侧已种植乔木和灌木绿化隔离林带。在大风(风力大于5级)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 (2)水环境:码头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电厂,****电厂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和地面冲洗。码头、栈桥和转运站的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含煤污水由排水沟收集后经水泵提升****处理站初沉池,然后通过潜污泵将污水提升进入煤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池回用于防尘及喷洒用水。根据2022年《****运输厅关于**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4号泊位工程陆域平面布置调整设计的批复》,14#泊位取消配套陆域部分,将****电厂三期建设中,码头区域不设机修清洗间,设备冲洗过程产生的废水同码头清洗废水一并通过收集管****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及冲洗。营运期到港船舶污水不在港区内直接排放,建设单位已与**市百洋****公司签订了《****2022-2025年度防治船舶污染合同》,由**市百洋****公司****电厂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 (3)声环境:选用了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装卸机械和车辆,并在营运中加强了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了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及时更换不合要求的配件,淘汰落后和超期服务的设备设施。 在道路两侧、办公区及辅建区设置绿化带。 (4)固体废物:营运期码头员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随意丢弃。含煤废水沉淀池产生的煤泥****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机脱水后均运回后方陆域堆场再利用。码头及栈桥不设置机修间,****电厂进行机修,产生的废机油抹布等暂存于已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省****公司清运处理。 依托电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四周已设置排油沟直通集油池,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泄漏液体能通过排油沟流到集油池内,并且已设置了可燃气体检测仪。建设单位已与**市百洋****公司签订了《****2022-2025年度防治船舶污染合同》,由**市百洋****公司****电厂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 (5)环境风险:港区已按规范配备溢油应急设备。并与**市百洋****公司签订了《****2022-2025年度防治船舶污染合同》,由**市百洋****公司负责防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组织培训防污染人员,开展防污染演练、船舶溢油应急抢险和救援。已在码头泊位装配符合工程要求的系船设施和防撞靠泊设施,并且码头前水域已有水上浮动助航标志(**湾T1#灯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7****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122-2024-038-L) 含煤废水处理初沉池兼作为事故污水池。码头及栈桥设置摄像头,对船舶靠离泊、装卸作业过程进行实时远程监控。 |
| 考虑到海风侵蚀问题,将原环评设计的防风挡板改为挡风墙,高度2m不变,挡风墙具有耐用、防风效果强等优点。属于环保措施强化。因设计调整取消本工程配套陆域,故本工程****电厂处理,且不在码头及栈桥设置机修间,****处理站及**池建设于后方陆域位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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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 | 码头面径流雨污水、码头面、引桥等含煤污水通过在码头设置的明沟经潜水排污泵将污水收集至****处理站,内设污水处理池及回用水池,经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冲洗。 | 该部分污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 1 | 雾化喷头、挡尘板、挡风墙、皮带机罩、密闭落煤管、导料槽、导料槽两端设置橡胶帘、转运站落煤点设置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在码头平台桥式抓斗卸料漏斗上方设置雾化喷头,四周已设置挡尘板。码头皮带机两侧已设置2m高的挡风墙,栈桥皮带机上已设置皮带机罩。考虑到海风侵蚀问题,将原环评设计的防风挡板改为挡风墙,高度2m。转运站已设置密闭落煤管和导料槽,导料槽两端已设置橡胶帘,转运站落煤点已设置除尘器,并设置两根粉尘排气筒。受料皮带机导料槽出口已设置喷淋加湿装置。港区已配置洒水车一辆,定期清扫和冲洗路面,能够防止和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港区周围以及港区运输干道两侧、港区办公楼等周围及进出港道路两侧已种植乔木和灌木绿化隔离林带。在大风(风力大于5级)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 | 在验收监测期间气象条件下,转运站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水雾喷淋及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港区周边4个监测点及泊位装卸区1个监测点颗粒物监测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颗粒物≤1.0mg/m3要求。 |
| 1 | 选用了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装卸机械和车辆,并在营运中加强了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了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及时更换不合要求的配件,淘汰落后和超期服务的设备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了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装卸机械和车辆,并在营运中加强了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了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及时更换不合要求的配件,淘汰落后和超期服务的设备设施。 | 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在62.1~63.5dB之间,均小于65dB,夜间噪声在53.2~54.4dB之间,均小于55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 1 | 完善港区环卫服务设施,设垃圾桶、垃圾箱,分类收集,尽量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环卫处理。到港船舶垃圾禁止排入海域,应由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港区维修废油抹布等****处理中心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散货清扫废物、雨污水处理污泥主要成分为煤炭,直接送到相应的堆场回收。 | 营运期码头员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随意丢弃。含煤废水沉淀池产生的煤泥****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机脱水后均运回后方陆域堆场再利用。码头及栈桥不设置机修间,****电厂进行机修,产生的废机油抹布等暂存于已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省****公司清运处理。 依托电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四周已设置排油沟直通集油池,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泄漏液体能通过排油沟流到集油池内,并且已设置了可燃气体检测仪。建设单位已与**市百洋****公司签订了《****2022-2025年度防治船舶污染合同》,由**市百洋****公司****电厂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 |
| 1 | 委托施工期环境监测,采用人工增殖放流措施进行生态补偿 | 根据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委****研究院于2016年04月、2016年11月及2017年4月对工程区及周边海域水质的监测结果可知: 施工期间,监测海域生物结构基本稳定,各生态指标未明显受到工程施工的影响。监测期间监测海域没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湿地,监测期间未见海洋哺乳动物,未发现珍稀或濒危海洋生物物种。海洋生物主要种类未发生改变,生态多样性指数保持稳定。**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4#泊位工程的建设并未对附近的海洋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本工程生态补偿采取了人工增殖放流措施,建设单位于2024年在**湾海域开展海洋生态补偿项目,放流黑鲷****792尾,日本对虾****04000尾,并于2024年11月****渔业局验收,根据验收意见,**湾海域水质环境良好,适合放流苗种生存。放流苗种规则整齐,活力强,经检测合格,符**生生物增殖放流相关规定。 |
| 1 | 按《**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中溢油应急防范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溢油应急设备的配备要求;码头泊位应装备符合工程要求的系船设施和防撞靠泊设施;并注意航标设置及日常维护工作,按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编制应急预案 | 港区已按规范配备溢油应急设备。并与**市百洋****公司签订了《****2022-2025年度防治船舶污染合同》,由**市百洋****公司负责防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组织培训防污染人员,开展防污染演练、船舶溢油应急抢险和救援。已在码头泊位装配符合工程要求的系船设施和防撞靠泊设施,并且码头前水域已有水上浮动助航标志(**湾T1#灯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7****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122-2024-038-L) 含煤废水处理初沉池兼作为事故污水池。码头及栈桥设置摄像头,对船舶靠离泊、装卸作业过程进行实时远程监控。 |
| 码头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电厂,****电厂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和地面冲洗。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码头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电厂,****电厂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和地面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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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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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施工期环境监测,采用人工增殖放流措施进行生态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委****研究院于2016年04月、2016年11月及2017年4月对工程区及周边海域水质的监测结果可知: 施工期间,监测海域生物结构基本稳定,各生态指标未明显受到工程施工的影响。监测期间监测海域没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湿地,监测期间未见海洋哺乳动物,未发现珍稀或濒危海洋生物物种。海洋生物主要种类未发生改变,生态多样性指数保持稳定。**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4#泊位工程的建设并未对附近的海洋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本工程生态补偿采取了人工增殖放流措施,建设单位于2024年在**湾海域开展海洋生态补偿项目,放流黑鲷****792尾,日本对虾****04000尾,并于2024年11月****渔业局验收,根据验收意见,**湾海域水质环境良好,适合放流苗种生存。放流苗种规则整齐,活力强,经检测合格,符**生生物增殖放流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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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