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兆通城中村改造项目新增地块六(A部分)地块

审批
河北-石家庄-长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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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兆**中村改造项目新增地块六(A部分)地块

据国家环保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的要求,现将西兆**中村改造项目新增地块六(A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信息:西兆**中村改造项目新增地块六(A部分)地块位于**市**区西兆通镇西兆通村西南,占地面积55209.69m2(约合82.81亩),地块中心位置为114.590926°E,38.062271°N,地块**珠峰北大街,北至济河道(规划路),西至五龙大街(规划路),南至石津西路。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其中农田种植玉米和小麦。地块现状为农田,地块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另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本次调查地块未来为住宅,因此地块在开发利用之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

为摸清西兆**中村改造项目新增地块六(A部分)地块目前土壤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保障人体健康,受****的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文件要求为“第一类用地”,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导则及规范的要求,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调查组,对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时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形成了第一阶段调查的结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详细的采样方案,以作为后续钻探取样、样品保存与流转、样品检测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依据,并委托石****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23日—10月9日进行样品采集和检测。

本次调查共计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样品34组,检出因子共10种,检出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地”用地要求,因此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

地块权属:石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块位置:**市**区西兆通镇西兆通村西南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贺飞

电话: 151****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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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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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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