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政府关于请求给予〔****村委会盖场自然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请示》(通政请〔2025〕36 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全省乡村旅游****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怒江工作指示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盘活用好乡村独特多样的自然、人文、历史等**优势,发现、保护、开发、提升乡村价值,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原则同意****村委会盖场自然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村委会盖场自然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兰坪县通甸镇丰华村盖场自然村。
四、建设性质:**;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为 1196.95 亩。主要包括:1.乡愁小院提升建设。其中,老建筑提升改造面积 168平方米;扩建功能用房,建筑面积 102 平方米;庭院铺装建设,铺筑面积 160 平方米。2.核心区田园步道建设。其中,产业田区域步道建设,建筑面积 1554 平方米;**农夫市集步道建设,建筑面积 850 平方米。3.主要节点及内街环境提升改造。其中,核心区道路提升改造,改造面积 5865 平方米;街道风雨廊建设,建筑面积为 600 平方米。4.旅游标识标牌及环卫设施。分别规划布置成品标识牌安装、成品垃圾箱安装等。5.附属配套工程。包含室外附属工程,道路及停车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及电气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640 万元,其中,**工程费 620.8 万元,项目前期及管理费 19.2 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 2025 年**市对口帮扶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12 月;
八、项目代码:****。
九、节能减排:原则同意报告中提出的节能减排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以确保节能和减排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并实现节能减排效果。接文后,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