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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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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的要求,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告。现将《**市珏玛****公司标准件表面处理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项目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开,公开内容为报告公示版全本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市珏玛****公司标准件表面处理项目(一期)。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市**县**乡水碾村水碾屯(****汽车城表面处理产业园)B12栋第三层厂房。
(4)建设单位:****(原**市珏玛****公司)。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生产线,设计年产镀酸锌产品2000吨、镀碱锌产品1000吨、镀锌镍产品500吨;二期建设2#生产线,设计年产镀酸锌产品2000吨、镀碱锌产品1000吨、镀锌镍产品500吨。现阶段,项目1#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实际年产镀酸锌产品2000吨、镀碱锌产品1000吨、镀锌镍产品500吨。项目配套的给排水设施、****中心、变配电房、污水处理厂等均****园区的设施。
(6)项目投资: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1万元,占总投资的29.7%。一期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8万元,占比33.4%。
竣工时间:2022年11月
公示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7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152****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