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咸安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EPC)第一批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509SZ-563001001)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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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EPC)第一批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发布时间:2025-10-16 18:20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于 <2025年09月24日>在**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16日>在 开标,并于 <2025年10月16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市佳成****公司、****公司、****公司> <【联合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元) <****36400.0000> <****00000.0000> <****97800.0000>
质量(如有)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005 日历天> <1095>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16日>至 <2025年10月20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715-****125>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715-****001、188****4700>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26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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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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