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北
第十一批次建管甲供物资运维工机具
(汽车)第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北第十一批次建管甲供物资运维工机具(汽车)第二次招标于2025年9月22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0月15****中心 1005-09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5年10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QC01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威汉****公司 | **力创****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960.00 | ****982.30 | ****000.00 |
| 质量(如有) |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2025年11月至工程结束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无 | ||
QC02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龙盛通****公司 | **楚天威汉****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818.00 | ****439.82 | ****830.83 |
| 质量(如有) |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2025年11月至工程结束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无 |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详见评标报告。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 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 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区**大道308号澜桥公馆7号楼15层
联系人:胡玉圣
电话(传真):027-****749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街道**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10-11层
联系人:李瑛强
电话(传真):139****2025
3.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局
地址:**省**市**区冶金大道1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27-****2008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委员会
地址:**省**市**区东一路17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