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兰坪县沘江沿岸绿竹坪、水箐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审批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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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兰坪县沘江沿岸绿竹坪、水箐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
****80455-2025-270192
发文机构
****
公开目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兰发改〔2025〕87号
发文日期
2025-04-24 18:19:53

****环境局兰坪分局:

《****环境局兰坪分局关于变更兰坪县沘江沿岸绿竹坪、水箐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兰环发〔2025〕9 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我局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以兰发改〔2025〕29 号批复同意兰坪县沘江沿岸绿竹坪、水箐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的投资及内容为:项目估算总投资 196.08 万元,主要开展污水收集工程。**污水收集管网 5105 米,其中 DN200 污水收集管 1475米,DN100 入户管 3630 米;**检查井(Φ700)45 座,沉泥井(Φ700)22 座,户用清扫井(Φ315)121 座,收集池 82 座,及其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工程。**“大三格”污水处理系统 3座,规模为 3 立方每天;小三格 89 座,容积为 2 立方每天,单户处理,及其配套设施。

鉴于你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部分****农业局实施项目重叠,需对原批复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且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712号)》(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原则同意你单位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如下变更:

一、项目名称变更为:兰坪县啦井镇旧地、明干场、绿竹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变更为:总投资 186.50 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 151.52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81.25%;其他费用 26.1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13.99%,预备费 8.88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4.76。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结****公司捐赠资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一是污水收集管网铺设,铺设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约为 3960 米,根据农户布局,采用不同管径的 UPVC 管道;二是建设 198 套小三格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对旧地、明干场、绿竹坪 198 农户生活污水的处理;三是建设198 座储水池,容积为 1 立方米/座。

四、建设地点变更为:啦井镇旧地、明干场、绿竹坪村。

其他内容按原批复兰发改〔2025〕29 号执行。接文后,请根据项目变更后的内容,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后,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尽快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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