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方案(稻谷烘干厂(企岭)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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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背景
稻谷烘干厂(企岭)项目(落实地块1)位于沥林镇企岭村,总投资0.23亿元,****结构厂房1栋、氮气无氧仓库1栋、临时堆放场1处,以及道路、停车场等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为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解决此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并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中未落实相应建设用地导致项目无法落地的问题,拟通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式保障该项目的用地需求。项目符合《******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稻谷烘干厂(企岭)项目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5000公顷,共1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WLS01,位于沥林镇企岭村,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5000公顷。落实后,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5000公顷。
三、公示方式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现场公告栏、仲****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505室
联系电话:0752-****681,邮箱:gtjghk@hzzk.****.cn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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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