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0220251011025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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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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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10-16 14:3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50,000元 人民币
3,908,850.4元 人民币

****购置2025-2027年度通用电气类零配件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购置2025-2027年度通用电气类零配件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质疑1:招标文件P34页“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每提供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类似业绩合同得0.5分;每提供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的类似业绩合同得1分,每提供1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合同得1.5分。本项最多得5分。”业绩年限是指2022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还是2022年1月1日后截止的合同都算合格业绩。因为与本项目类似的合同大部分是三年的框架合同,例如:2021-2023年度,2022-2025年度,2024-2026年度”这种框架合同业绩我们提供: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5年9月份的合同供货清单附对应发票算不算有效业绩。

答疑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合同,根据招标文件P34页二、业绩中“注”的内容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年限满足P34页二、业绩中“注”的第2条内容。

注:以上答疑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网(**区)自行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人:****

****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6
信息变更
50010220251011025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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