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的有关规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农乡村标段、马厂村标段、和坪村标段、八牌村标段)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农乡村标段、马厂村标段、和坪村标段、八牌村标段),位于**省**市**县**乡农乡村、马厂村,草科乡和坪村,迎政乡八牌村,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方案设计,该项目设计方案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了**县2025年第****委员会专题会审议,现将方案予以公示,项目主要内容:****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建筑规模为:**乡农乡村村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603.41㎡,建筑面积701.71㎡,计容建筑面积701.71㎡,容积率1.16,建筑密度58.16%,**绿化面积89.84㎡,绿地率14.89%,建筑高度9.45米等;**乡马厂村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1906.81㎡,建筑面积727.36㎡,计容建筑面积727.36㎡,容积率0.38,建筑密度19.08%,**绿化面积413.39㎡,绿地率21.68%,建筑高度9.15米等;草科乡和坪村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1651.04㎡,建筑面积673.36㎡,计容建筑面积673.36㎡,容积率0.41,建筑密度21.25%,**绿化面积249.93㎡,绿地率15.14%,建筑高度8.55米等;迎政乡八牌村村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1100.3㎡,建筑面积942.6㎡,计容建筑面积942.6㎡,容积率0.86,建筑密度27.75%,**绿化面积79.96㎡,绿地率7.27%,建筑高度14.25米等;
二、批前公示情况
(一)公示地点:
1.****政府官网(http://www.****.cn/index.html)
2.项目现场
****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处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21日(7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任选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意见:
****规划局511办公室(地址:**县**路33号)
2.电话建议:
0835-****043。
(四)相关许可的详细信息,可电话咨询:0835-****043。
(五)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将意见和建议注明(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话、邮寄反馈至我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六)附图
特此公示。
附件:1.鸟瞰图
2.总平图
****规划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