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关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贷款**省乡村**示范项目兰坪县子项目
2024 年度中排乡小龙村气候智能基础
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兰发改〔2024〕 230 号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批复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省乡村**示范项目兰坪县子项目 2024 年度中排乡小龙村气候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兰农发〔2024〕27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中排乡小龙村农田灌溉、田间道路和土壤改良问题,进一步稳定地区粮食生产,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乡村**。原则同意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省乡村**示范项目兰坪县子项目 2024 年度中排乡小龙村气候智能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二、项目名称: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省乡村**示范项目兰坪县子项目 2024 年度中排乡小龙村气候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建设地点:兰坪县中排乡小龙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1.灌溉与排水工程:**管道工程 17.032 千米,闸阀井 20座,出水桩 296 座;** 50 立方米不锈钢柜型冷水箱 3 座,** 100 立方米不锈钢柜型冷水箱 8 座,2 立方米不锈钢柜型冷水箱 13 座;**渠道 5 条,总长 1.789 千米;**路边排水沟 7条,总长 6.699 千米;标志碑 1 座。2.田间道路工程:**生产路 7 条,总长 6.817 千米,净宽2.5 米,渠系建筑物 19 座(均为涵管)。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842.43万元,其中:工程投资825.91万元,水土保持费用12.39万元,环境保护费用4.13万元。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为全部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省乡村**示范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六、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 8 个月。
七、项目代码: ****。
八、节能减排:原则同意报告中提出的节能减排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以确保节能和减排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并实现节能减排效果。
接文后,请根据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优化工程设计,按有关规定完成各项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改革局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