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位于**市**镇双堰塘村刘家湾组的部分公共设施用地十年使用权 租赁底价14.9089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5-10-16 挂牌截至日期2025-10-29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所在地区**省 - ** 注册地(住所)**市施州大道222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01MAC0U1LQ1A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10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第一至五年租金不上浮,第六至十年度租金在第一至五年度租金基础上上浮5%。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装修期无 租赁用途其他 租赁用途其他说**电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用 租赁用途说**电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用 目前状态空置 资产概述
本次对外招租的标的物是位于**市**镇双堰塘村刘家湾组的部分公共设施用地十年使用权,出租用地面积9002.945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出租方提供的红线图及成交后出租方现场指界为准),产权持有人为******公司,现交****经营管理,出租方不持有资产相关权证。资产现状为空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无法律纠纷。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交易服务费说明本次交易应支付****公司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按约定承担,承租方租赁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第一年实际成交租金的2%。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缴纳40000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本次招租标的物出租期限为10年,租金分年支付,第一至五年租金不上浮,第六至十年度租金在第一至五年度租金基础上上浮5%。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合同签订的到期日作为租金交付的年度法定时间,年度法定时间到期15天前必须交付完下年度的年租金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首年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承租方须同****公司在收到首年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就本次招租提出以下招租提出以下条件,各意向方需认可遵从:(1)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日常使用维护标的物相关行为行使监督,承租方需配合;(2)承租方取得标的物使用权后,不允许转租及变相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偿;(3)租赁期内,若因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需收回该出租标的的,按合同未履行的时间比例退还相应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但不对承租方的其他任何投入进行补偿;(4)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登记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在网站公告底部的《土地租赁合同》模板内容,对就《土地租赁合同》模板内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不持异议;(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
5、本次交易应支付****公司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按约定承担,承租方租赁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第一年实际成交租金的2%。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恩****事务所对本次租赁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施南评报字【2025】第15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物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物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向出租方及****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追责和索赔。
2、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3、承租方取得标的物使用权后仅能用于从事水电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相关行业用,不得作他用,不得随意变更标的物使用用途。
4、承租方租赁期间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地方关于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违法、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的活动;承租方生产经营,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相应证照,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相关机构监督。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出现从事违法活动或违法经营行为,经发现查实,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该标的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治安及安全责任事故、相邻纠纷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无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取得标的物使用权后,不能在租赁范围内任何地方新增永久性建筑物。因生产经营需要在租赁土地上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需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并承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施工建设过程中的一切权、责、利。
6、土地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承租方投资建设形成的不动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动产由承租方自行清理搬离,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投资建设及经营损失不做任何补偿,承租方逾期未腾退租赁土地、清除建筑物及搬空相关物品,视同承租方放弃相关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处置,因此产生的实际占用费用及其他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本次招租的价格不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承租方取得使用权后应及时向税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9002.945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10-16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 土地 土地证号鄂(2024)**市不动产权第****552号 土地面积9002.945(平方米) 规划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公共设施 地址**市**镇双堰塘村刘家湾组 土地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目前用途空置 其他说明信息
出租用地面积9002.945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出租方提供的红线图及成交后出租方现场指界为准),产权持有人为******公司,现交****经营管理,出租方不持有资产相关权证。资产现状为空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无法律纠纷。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恩****事务所 租赁价格评估值14.9089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2025-09-22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租赁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