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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门市**区田李溪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
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区田李溪河道治理工程
地点:****门市**区,治理范围为田李溪大洋坝消力池末端为起点,至李林水闸消力池末端为终点,河道整治总长
度3830m。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大洋坝溢洪道修复;河道整治(大洋坝消力池末端起至李林水闸消力池末端),**农桥2座,**跌水1座,拆除重建
及灾后修复李林水闸,沿河道两岸布设排涝涵,**滚水坝5座,修复加固滚水坝1座,**拦水堰1座,主园路修复3段,护底修复
两处等;田李溪河道整治工程进行绿化种植(主要对溪流两侧建设的生态湿地公园、溪堤公园、双溪公园(田李溪侧)3个生态景观
公园进行绿化种植),总设计用地面积135388.41m2,其中新植乔木6633株,新植地被面积6878.7m2,新植草坪面积136705m2,新植水湿生植物面积14775.78m2,沿二期征地红线凝结石路种植隔离乔木1583株。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89****389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