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因生产需要,现对地磅自动抬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各供应商响应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地磅自动抬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地磅自动抬杆系统升级改造相关软硬件共三套,包含过磅软件、自动抬杆系统、同步设置的语音播报、系统互联支持、数据上传和记录、地磅周边防护。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服务地点:**省**市。
4.工期:接到甲方通知30日内。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100%落实。
6.发票类型:13%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最高限价:158319元(含税、包干价)。
三、质量要求
质保期为1年,验收参照《过磅流程及数据对接需求》(附件1)及技术要求等进行验收。
四、技术要求
1.过磅软件:兼容采购人现有地磅及仪表端口,过磅数据自动上传和满足《过磅流程及数据对接需求》数据对接要求,****公司原料供应链管理平台获取派车单、并将派车单传输至自动抬杆系统,自动抬杆系统按照派车单车牌,识别过磅车辆是否有派车单,已进行第一次称重的车牌,将在未完成数据中存在有对应车牌,同时在两个数据池中进行查询,识别到与磅秤存在未完成单据或由派车单等待过磅车牌匹配的,即抬杆过磅称重,并根据识别到的车牌自动选择派车单进行过磅,若识别系统无车牌,不予抬杆过磅;
2.自动抬杆系统:灵敏度高,且根据系统推送信息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再自动将识别的车牌信息反馈至过磅系统进行选择过磅;且要求车辆在地磅两端均可上、下地磅;
3.同步设置的语音播报:根据过磅完成情况,自动广播车辆过磅完成语音,并通知车辆离开,同时预留麦克风在需要时人工通报信息;
4.系统互联支持:**磅秤过磅数据应完成共享功能,且若采购人后续新增地磅,将为采购人继续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磅秤与磅秤之间的协调,即当一台磅秤完成车辆第一次过磅后,可在另一台磅秤完成第二次过磅工作,且需记录每次过磅所在磅秤编号;
5.数据上传和记录:过磅数据应参照贵****公司提供的《过磅流程及数据对接需求》内提供的对接端口,将数据同步推送至贵****公司****中心或相应管理系统内,且将数据上传至采购人自有的运营系统,匹配相应数据;
6.地磅周边防护:需在地磅房周边采用栏杆的方式安装防护措施,材质为不锈钢管,防止行人在地磅穿梭;
7.软件系统数据上传支持多端口输出功能。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3.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或电子印章)】。
五、报价文件:见附件2。
六、货款支付
本次采购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和付款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款项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全额退还。
七、现场踏勘
有需要现场踏勘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7日17时前自行前往踏勘,过期将不再受理。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158319元(含税、包干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应包含供应商为履行该项目所有义务而产生的所有人工及材料成本、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主张其他任何费用。
3.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递交 标书代写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时间)。 标书代写
(2)报价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前述日期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送达,以最终送达时间作为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标书代写
(3)报价递交地址:****工业园区茅台南路59号****103室。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78****2088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47****6105
九、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本项目在报价文件完全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下,按总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如有多名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最低,****小组评议推荐成交供应商。
附件1 过磅流程及平台数据对接需求.docx
附件2 报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