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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分土地(土地面积1650****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分土地(土地面积1650平方米) | ||
| 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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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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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平方米
| 面积说明
作为仓储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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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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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 权证名称
土地证 | |
| 东郊国 用(88)字第00030号 | 免租期限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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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
| 租赁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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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万元
| 租赁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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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土地面积1650平方米,租期1年,挂牌价格:第一年、租金186700元。 租金采取预付方式,每季度交纳一次,合同签订10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各期提前10日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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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否 | |
| 是 | ||
| 1万元 | 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 |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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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中心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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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约定价款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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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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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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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进行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根据出租方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向出租方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意向承租方在产权交易机构登记时需要提供出租方出具的《资格确认函》。 3、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确认符合承租的资格条件,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4、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场院)租赁合同》,签订《房屋(场院)租赁合同》后次日起10日内将首期(季度)房屋租****银行账户、风险抵押金(按最终成交价首年年租金标准对应的月租金金额计算)、消防安全保证金(按最终成交价首年年租金标准对应的月租金金额计算****银行账户。 5、****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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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合法企业。 2、承租方的经营业态定位:机加工、仓储类 3、承租人及其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无明显失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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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不得在拟出租地块内经营洗浴、娱乐、养老、化工危险品等行业。承租人应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租赁合同执行,在承担租金的同时,还须承担承租场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等其它日常经营费用。 2、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将租赁房屋租入后转租,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 3、如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投资装修,无装修免租期,需向我司提供相关方案并征得我司书面认可。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可在不损毁我司建筑、设施前提下,经我司书面同意将可移出部分投资装修搬离,未经我司书面同意或因搬离将产生安全隐患的不得搬离。租赁合同到期终止,除可搬离情况外的投资装修归我司所有。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全部投资装修归我司所有,我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4、承租人需保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非经我司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及原有设施,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及从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活动。 5、承租人如需清理原租赁户,须自行承担清理行为所发生的法律争议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租赁合同的执行不受清理原租赁户影响,清理行为与我司无关。承租人可自行向原租赁户索取清理期间产生的占用使用费。 6、****管理部门对租赁房屋(场院)进行调整****政府拆迁、规划、整理收购等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的房屋(场院)。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和掌握该地块的规划整理情况审慎做出决策,产生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出租地块的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非居住,如承租方在办理经营手续时与权利性质、用途不一致时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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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有限公司 |
| 110********952 |
| ****营业部 |
| 316****0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