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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 1 | **** | 文南路495号附12号 | **市文锦佳苑文南路495号附12号 | 76.14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21015元/年 | 21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2 | ZC(QL):202505-0014 | 文南路495号附18号 | **市文锦佳苑文南路495号附18号 | 100.05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25213元/年 | 25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3 | ZC(QL):202505-0013 | 文南路495号附15号 | **市文锦佳苑文南路495号附15号 | 74.50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18774元/年 | 19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4 | ZC(QL):202505-0003 | 志和路258号附201、202号 | **市汉赋景苑志和路258号附201、202号 | 312.69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60036元/年 | 6000元 | 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5 | ZC(QL):202505-0017 | 热电新路249-253号(单号) | **市**小区热电新路249-253号(单号) | 136.60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52454元/年 | 5200元 | 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6 | ZC(QL):202505-0015 | 学道街82号附1、2号 | **市考棚馨苑学道街82号附1、2号(2号楼2楼) | 1265.59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273367元/年 | 27300元 | 1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7 | ZC(QL):202505-0009 | 文南路495号附17号 | **市文锦佳苑文南路495号附17号 | 41.57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11473元/年 | 11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8 | ZC(QL):202505-0011 | 文君街64号 | **市文君街64号 | 29.24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26316元/年 | 26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9 | ZC(QL):202510-0005 | 南街99号附6、7号 | ****街99号附6、7号 | 45.36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106420元/年 | 11000元 | 1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10 | ZC(QL):202505-0018 | 志和路258号附203、204号 | **市汉赋景苑志和路258号附203、204号 | 240.05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46090元/年 | 46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11 | ZC(QL):202505-0004 | 南街99号附8号 | ****街99号附8号 | 22.68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41368元/年 | 41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12 | ZC(QL):202505-0010 | 文南路495号附62号 | **市文锦佳苑文南路495号附62号 | 72.85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21855元/年 | 22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0月30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10月17日09:00至2025年10月31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 |||||||||
| 1.请各竞租人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慎重报名,报名即代表竞租人对报名标的物充分了解,符合竞租人使用要求,并对该标的物现状不持异议(现状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可视全部概况、权属登记、消防、水电气安装情况等)。 2.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4.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需要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成功领取号牌,才能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5.所有招租标的物均无免租装修期,且禁止使用/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该公告租赁合同样本非最终合同样本,最终合同将根据实际租赁情况稍作调整。 7.所有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竞租,此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8.本次竞租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租方式,一经成交(竞拍结果一经公示),不得反悔,在竞拍结束当日,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最终成交价的20%),逾期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公示期结束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缴纳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并与业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放弃竞得人资格将没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且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租金、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9.**市邛****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市**大道567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7、****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0404;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28-****1229。 10.竞价过程中请理智竞价;成功竞得租赁权后,经营风险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本次竞租结束后,若承租人(即最高有效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某宗资产承租权的,在未来一年内,均不允许参与该宗资产的竞租! 12.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账户:户名:****;账号:6003 2010 2200 8530 0012;开户银行:**银行**支行。(注意:此账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标书代写 | ||||||||||
| 公告附件 | 出租方案.pdf 租赁合同样本.pdf 成****服务中心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docx 成****服务中心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x 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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