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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30MAB395870T | 建设单位法人:郭陆战 |
| 颉延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陕****工业园区秋林片区古土村 |
| **华电**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及集电线路)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秋林镇、丹州街道办 |
| 经度:110.****6674 纬度: 36.****5614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30 |
| 延行审城环发〔2024〕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173 |
| 246.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30MAB39587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02MAB38GN03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6TX13B65 | 竣工时间:2025-08-05 |
| 2025-08-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14 |
| 2025-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项目环评阶段35KV集电线路长64.09km,其中架空线路48.09km(光伏区外),直埋电缆长度为16km(光伏区内)。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地形原因,光伏区内新增了9.01km架空线路,长度增加至57.1km,直埋电缆长度减小到2km。总集电线路长度减小2.99km。集电线路由电缆变为架空线路,新增塔基23座,减少电缆直埋14km,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约14000m2,新增永久占地920m2。光伏区外集电线路架空线路长度不变,只对光伏区内线路进行了调整,减小了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新增永久占地全部位于光伏区内,不新征土地,且塔基较分散,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调查,项目光伏区装机容量100MW不变,但因光伏区地形影响,光伏板安装时为减小生态破坏,采取分区进行规划安装,以减小土壤扰动。分区规划光伏板后,光伏板数量未发生变化,部分地段需并入3000KVA方阵,需新增3台箱式变压器,新增占地75m2,箱变新增永久占地全部位于光伏区内,不新征土地,且较分散,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小变化,增加了光伏区内的架空线路,减小了光伏区内集电电缆长度。临时占地面积减小,减小了植被破坏,增加永久占地位于征地范围内,且单个塔基占地面积小而分散,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影响很小,因此,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区共有35个发电单元组成,分别是32个3000kVA方阵、2个2500kVA方阵、1个2000kVA方阵组成。光伏系统采用N 型580Wp 组件,总计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数量206908 块,设35个光伏发电单元,安装31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安装35台油浸式无载调压箱式变压器;采用柔性支架+固定支架组合方式布置,支架基础拟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预应力管桩型号:PHC-300B-70,桩长拟定为 7m,桩基外露 3.0m,埋深4.0m。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区共有38个发电单元组成,分别是35个3000kVA方阵、2个2500kVA方阵、1个2000kVA方阵组成。光伏系统采用N型580Wp组件,总计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数量206908块,设38个光伏发电单元,安装31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安装38台油浸式无载调压箱式变压器;采用柔性支架+固定支架组合方式布置,支架基础拟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预应力管桩型号:PHC-300B-70,桩长为7m,桩基外露 3.0m,埋深4.0m。 |
| 项目环评阶段35KV集电线路长64.09km,其中架空线路48.09km(光伏区外),直埋电缆长度为16km(光伏区内)。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地形原因,光伏区内新增了9.01km架空线路,长度增加至57.1km,直埋电缆长度减小到2km。总集电线路长度减小2.99km。集电线路由电缆变为架空线路,新增塔基23座,减少电缆直埋14km,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约14000m2,新增永久占地920m2。光伏区外集电线路架空线路长度不变,只对光伏区内线路进行了调整,减小了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新增永久占地全部位于光伏区内,不新征土地,且塔基较分散,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调查,项目光伏区装机容量100MW不变,但因光伏区地形影响,光伏板安装时为减小生态破坏,采取分区进行规划安装,以减小土壤扰动。分区规划光伏板后,光伏板数量未发生变化,部分地段需并入3000KVA方阵,需新增3台箱式变压器,新增占地75m2,箱变新增永久占地全部位于光伏区内,不新征土地,且较分散,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小变化,增加了光伏区内的架空线路,减小了光伏区内集电电缆长度。临时占地面积减小,减小了植被破坏,增加永久占地位于征地范围内,且单个塔基占地面积小而分散,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影响很小,因此,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区禁止大面积场平,仅进行局部场平,场平区域需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土壤用于植被种植。根据光伏区原有地貌,灌木林地进行林光互补模式,原地貌打桩,进行草种补植。草地区域进行草光互补模式,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植草种树景观绿化选择草木樨+沙打旺条播、紫穗槐、柠条。项目原有林地进行林光互补,不改变原有植被覆盖形式,光伏板件及板下补种灌木林面积约为226.4hm2。光伏区外35kV架空线路塔基及周围临时用地,施工完成后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地貌植被,恢复面积为14.12hm2。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光伏区根据地形进行铺设光伏板,仅进行了局部平整。表土进行了剥离,用于光伏区植被恢复。对光伏区进行了全面绿化,利用草木樨+沙打旺条播、紫穗槐、柠条进行植被恢复。光伏区外35kV架空线路塔基及周围临时用地,全部进行了植被恢复,恢复面积为14.12h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治扬尘: (1)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2)强化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 (3)对于地面开挖等易产尘施工环节,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尤其是靠近居民等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减少临时占地; (5)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等措施; (6)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 (7)车辆进出工地时应限速行驶,并将车身特别是车轮上的泥土洗净,经常清洗运载汽车车轮底盘污泥。在施工场地内、运输车辆主要行径路线及进出口应洒水压尘,减少扬尘产生量; (8)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开挖土方必须覆盖,对易引起扬尘的物料采用遮阳网、密目网进行全部覆盖,严禁裸露;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和道路上的弃土、弃渣及抛撒料,要适时洒水灭尘,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9)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加强对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和堆放采用苫布覆盖等方式进行遮盖,以减轻工程施工对附近环境扬尘污染;定期对施工场地和道路进行了洒水,以减少起尘量;建筑垃圾及时按要求清运到指定地点。将各类易起尘堆场集中堆放,并进行了遮盖。对施工扰动地段进行了平整压实。 根据现场调查走访,施工期未发生扬尘污染事件,也未受到投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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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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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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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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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项目施工期限定施工期作业带范围,并严格施工界限,施工过程不得超出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用地,并于项目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恢复及绿化,避免场区土地受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 ⑵建设单位依场地地势,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对场地局部进行人工修整,土地平整扰动面积小于光伏板区面积的10%,尽量最大化的减小对地表扰动。 ⑶设计中应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雨季施工,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进行植被恢复,做好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工作。 ⑷强化施工管理,努力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作物和植被,杜绝破坏动物巢穴,捕杀野生动物。 ⑸施工完工后对临时场地进行恢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建筑垃圾运送至规定地点处置;同时对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洒水,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侵蚀。 ⑹施工开挖中采取临时挡护措施进行防护,后期以场地平整和绿化措施为主。 ⑺本项目电缆工程开工建设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进行比选,采取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施工期土方的开挖要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方式,基础开挖及电缆敷设应避开大风天气,电缆沟两侧回填土分层压夯实;尽量做到挖填平衡,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并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量。 ⑻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协同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生态保护,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等临时性占地进行原地貌恢复,同时严格禁止施工单位在道路两侧随意挖坑取土。建议项目业主单位采取施工单位和绿化单位同时招标、同时入场,在工程进行的同时,同步进行绿化工程的施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1)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将施工活动限制在征地红线内,减少了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2)已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处理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未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3)施工时牵张场已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了因场地占用造成的植被破坏。施工便道已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设置,导线等施工材料已布置于空地或植被较稀疏的地方。 (4)塔基开挖时已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和熟化土已分开堆放,并积极回填用于绿化恢复。 (5)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已及时恢复原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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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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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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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