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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31/202509-00046 |
| 行政许可 |
| 综合政务,批复 |
| ****发改委****储备局) |
| 2025-09-25 |
| 2025-09-25 09:17 |
| 灵发改审批〔2025〕107号 |
| 有效 |
| 暂无 |
| 项目 |
| ****发改委关于**县冯庙镇木谷村安置点2025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县冯庙镇木谷村安置点2025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木谷村安置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冯庙镇木谷村。
四、项目建设期:6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计划对木谷村安置点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水泥混凝土道路1600平方米,铺设沥青路面800平方米;**60平方米公厕一座;****广场1座,配套健身设备;安装太阳能路灯22盏(高射灯2盏,太阳能路灯20盏);安置小区内、外墙面改造,小区内停车棚、楼梯扶手、篮球场改造提升;改造雨水管道长120米等其他改造提升类基础设施。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110万元及镇级配套资金12万元。
七、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