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110/2025-34493 | 分 类:公路 |
| 基础处 | 发文日期:2025年09月29日 |
| ****关于G70福银高速公路**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文 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86号 |
| 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 |
**交投福****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G70福银高速公路**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鄂交投福银中技〔202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运输厅关于反馈G70福银高速公路**段改扩建工程行业审查意见的函》、****集团****公司《关于福银高速公路**段项目申请报告(附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评估报告》(国咨评〔2025〕53号)等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提升国家高速公路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都市圈与**都市圈交通联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G70福银高速公路**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投资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产生,具体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高速****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公司分别按照94.6%、1.0%、1.0%、1.0%、1.0%、1.0%、0.1%、0.1%、0.1%、0.1%的持股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交投福****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该项目全部****政府部门。
二、项目路线起于**市和**市的交界处,顺接G70福银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经**市、**区(含高新区)、**市、**县,止于**县杨家庄峪山互通立交,接G70福银高速公路**至柳陂段,全长约153.3公里。
三、项目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起点至石庄枢纽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幅路基宽度20.75米;石庄枢纽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单侧分离增建幅路基宽度20.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全线共设置互通立交16处,其**位改扩建王城、枣**(枢纽)、**、琚湾、**东(枢纽)、郑岗、**北、郜营(枢纽)、龙王、**、**等互通11处,新增梁集、自贸区、罗湾等互通3处,预留高庵(枢纽)、石庄(枢纽)等互通2处;****收费站11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3处、****中心2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5.68亿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
关于项目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依照《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省政府审定。
五、请按照建设环境**型、**节约型公路的要求,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保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请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要求,做好相关招标工作。
七、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是:******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0********009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核准文件,抓紧衔接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落实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在工程建设和运营阶段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将安全生产、消防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G70福银高速公路**段改扩建工程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5年9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