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风景园林中心芗城区江滨公园江滨路39-4号木屋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转让底价(万元) 公告日期 公告结束日期
****
芗**江滨公园江滨路39-4号木屋五年租赁权0
2025-10-172025-10-27

木屋招租公告

受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芗**江滨公园江滨路39-4号木屋五年租赁权。本标的第一年年租金竞价起始价人民币5580元,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多次报价”。

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租赁用途:租赁标的仅可用于合法经营以便民服务类为主的项目,不可用于经营私人会所、危险品、明火餐饮、烧烤、网吧、KTV、美发、足浴、桑拿、娱乐等污染和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经营所需设备不得采用易燃易爆品(如燃气瓶)。

标的建筑面积及第一年年租金竞价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芗**江滨公园江滨路39-4号木屋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5年10月27日17:00:00前自行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市江滨公园木屋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5年10月23日—10月24日两**天上班时间。

看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吴女士 ****136、138****8675

报名联系地址:**市**区水仙大街100****中心四层

报名联系电话:0596-****511 林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7243

****

2025年10月17日

网络竞价须知.pdf

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pdf

单位竞标承诺书.pdf

**市江滨公园木屋租赁合同.pdf

授权委托书.doc

芗**江滨公园江滨路39-4号木屋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自由报价阶段

限时报价阶段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第一年年租金

竞价起始价

竞价保证方式

1

芗**江滨公园江滨路39-4号木屋五年租赁权

6.2㎡

2025年10月28日 09:00:00 至

本标的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前

2025年10月28日

10:00:00

5580元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5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银行账户:标书代写

开户名:**市国有****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分行

账号: 161********008****100792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不收取其竞价保证金,但其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本次网络多次报价竞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

(1)自由报价阶段自2025年10月28日9:00:00开始至标的限时竞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可从起始价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

(2)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标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本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市江滨公园木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自然人竞租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五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交:《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缴纳第一个年度年租金,以后每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租金。承租期间,第一年和第二年年租金相同,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承租期限届满,无条件由出租方收回重新向社会公开招租。

《租赁合同》签订之前,承租方需先一次性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竞价成交的第一年年租金的50%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

4、标的租赁期间,承租方确实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进行拆、减、增必须事先书面提出并进过出租方同意,否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扩建以及形成附合、混合等物无偿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

6、场所交接:承租方按约定缴清第一个年度租金之日起5日内,出租方将经营场所移交给承租方。

7、竞价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由出租方承担。

8、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9、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提交)或组****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10、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市江滨公园木屋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7
招标公告
漳州市风景园林中心芗城区江滨公园江滨路39-4号木屋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