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开始自由竞价,2025年10月27日上午11时整开始限时竞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 序号 |
坐落地址 |
出租面积(㎡) |
出租 用途 |
首年招租底价 (万元) |
租赁 期限(年) |
竞价 保证金 (万元) |
递增率 |
装修期 (月) |
产权情况 |
| 1 |
**市鹿**怀江路1号主楼第五层501-508室 |
1511.1 |
办公 |
87.0394 |
3 |
17.4079 |
无 |
2 |
有 |
| 2 |
**市鹿**怀江路1号主楼第六层602室 |
166.9 |
办公 |
10.2143 |
3 |
2.0429 |
无 |
无 |
有 |
| 3 |
**市鹿**怀江路1号主楼第六层604-608室 |
993.57 |
办公 |
58.4219 |
3 |
11.6844 |
无 |
1 |
有 |
| 4 |
**市鹿**怀江路1号主楼第七层704-708室 |
893 |
办公 |
53.58 |
3 |
10.716 |
无 |
1 |
有 |
| 5 |
**市**区**路600弄37号501室 |
108.45 |
住宅 |
7.0354 |
3 |
1.4071 |
无 |
无 |
有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符合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中第三条要求中公示期内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中没有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人须提供本公示期内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价活动;(以提供公****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人个征信报告为准)
4、4号标的接受联合体报名;(以提供联合体协议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 )。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标书代写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易中心账户(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3.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信息披露终结。.
4.租赁标的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本公告与“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如有不一致,以“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为准。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市鹿**江滨东路1****中心一期2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6622
出租方咨询电话:139****5185
****公司业务举报:0577-****7819
****公司纪检举报:0577-****1800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市国有****公司
****
****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