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附件为客观评价并掌握保护服务质量状况,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拟开展满意度模拟测评工作,现公开面向社会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前来应标。
一、项目内容
(一)测评对象
****备案的创新主体,总计1202家(合同签订依据年内实际备案主体数量为准,现有数据上下浮动不超过5%)。
(二)测评期次
2025年12月10日前开展2期测评,具体测评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三)测评方式
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访问的方式达到测评对象100%覆盖,中标方应提供开展此项工作的佐证材料。
(四)短信服务
调查期间,向所有测评对象推送2次短信提醒,短信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中标方应提供开展此项工作的佐证材料。
(五)成果提交
每期测评结束,根据测评数据,撰写《****中心工作满意度测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意度得分情况、失分原因、整改建议等。
(六)服务技术要求
附件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周期
项目需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二)技术支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我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进度和问题。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限价陆万元。
1.各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报价单,且应为一次性报价(含税)。
2.供应商在报价时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服务达不到采购要求,则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3.项目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4.****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5.如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并且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况时,****小组进行综合讨论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6.****小组成员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资料,对未成交方要求说明理由的,均不予以受理。
7.如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8.本询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丰富的测评工作开展经验,需提供至少2个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五、询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
2.递交方式:要求以纸质文件形式递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并于询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4****管理部。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义翔,联系电话:0797-****572,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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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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